黑龙江省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3年大庆市卫生防疫站调整并更名为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4名。内设机构14个,即公共卫生监测科(编制12名)、健康教育科(编制4名)、职业病防治科(编制7名)、结核病防治科(编制8名)、皮肤性病防治科(编制4名)、放射卫生监测科(编制4名)、消毒科(编制5名)、计划免疫科(编制6名)、慢性病防治科(编制4名)、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编制3名)、传染病防治科(编制5名)、预防医学门诊部(编制10名)、中心实验室(编制22名)、办公室(编制6名),均为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主要职能是: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规范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能是: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规范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