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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保健

孕产期保健一般是指从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为孕产妇及胎婴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法把孕产期保健的对象扩大到育龄妇女。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①母婴保健指导;②孕妇、产妇保健;③胎儿保健;④新生儿保健。在孕产期保健工作中,医疗保健机构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生长发育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公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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