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
概念: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为满足人体的生理需要和维持日常生活、个人清洁和环境卫生所需的用水,其需要量随各地气候、生活习惯和卫生设备条件而异,其水质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 来源: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为满足人体生理需要和维持日常生活、个人与环境卫生所需的用水。水量视各地气候、生活习惯和卫生设备条件而异;水质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满足人体的生理和生活、个人清 洁以及环境卫生所需的用水。其需要 量随各地气候、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 卫生设备条件而异。其水质须符合国 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饮用水要求符合不 含病原体、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对机体无 害、水的感官性状良好三个卫生要求。 生活用水量的大小,则与生活水平高低 有关,如美国城市每人每天的用水量高 达590kg,我国城市平均用水量每人每 天约120kg,北京市为145kg,上海市为 200kg。我国于1985年颁布的《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对总则、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水源选择、水源 卫生防护及水质检验等都有明确规定 和说明。其中水质标准共有3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