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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卫生监督所

    依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2001年6月18日挂牌成立,是市卫生局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机构,也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现有在职职工129人,下设8个业务处室,六个职能处(科)室,在职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有122人,占94.5%;专业技术人员共117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66人,占56.4%。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工作职能:  

   (1)主要承担包括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放射诊疗卫生、集中式供水等单位的许可及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许可(受理)和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初审)。

   (2)公共卫生监督:对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消毒产品、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shy;营单位,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市卫生监督所受市卫生局委托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包括:

    (1)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

    (2) 承担医疗卫生行政许可、执业许可、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资格认证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 注册、校验等事务工作。

    (3) 对全市管理相对人履行卫生法定义务的状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和组织现场监测、抽样,并定期上报和协助发布监督结果。

    (4) 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实施调查取证和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5) 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