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性别歧视 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审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是我国以性别平等为主题立法的首次尝试。此次草案则首次对“性别歧视”做出定义,成为一大亮点。性别歧视是基于性别及与性别相关联的婚姻、生育、性取向等对特定群体或者个人实施排斥性措施或者发表贬低、排斥性言论的行为。 公卫论坛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谷氨酰胺 下一篇 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