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百科  > 所属分类  >  制药   
[0] 评论[0] 编辑

试验相关资料保存时间

除非申办者允许,研究者不能销毁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许多申办者要求保存与试验相关文件至少 15 年,以备随时接受管理当局视察,或数年后申办者再回来重新参阅试验结果。但长期保管试验资料,特别是长期、复杂的试验,对研究者来说是个难题。申办者通常非常乐意对归档给予帮助。这时,申办者可以向研究者提供一个储藏盒,并当着研究者的面密封好。除非有研究者在场,这个储藏盒不能启封。中国 GCP 要求研究者保存试验资料至试验结束后 5 年,申办者保存试验资料至药品上市后 5 年。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原始资料核对    下一篇 协调研究者

标签

暂无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