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百科  > 所属分类  >  专业词条   
[0] 评论[0] 编辑

放射事故

放射事故是指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辐射源失控引起的放射性物质丢失、人员受超剂量照射、放射性污染等异常情况。放射事故分为三类:①放射性物质丢失;②人员受超剂量照射;③放射性污染。

国家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凡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县以上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还必须同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

公卫论坛



公卫家园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卫生行政诉讼证据    下一篇 传染病检疫

标签

暂无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