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著 作 者】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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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I S B N 】 9787117110549
【出版日期】 2009-1-1
【定 价】 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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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最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所属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根据上述规定,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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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
二、基本素质
(一)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心身健康奋斗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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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珍视生命,关爱患者,能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能将维护人民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能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
(三)具有终身学习观念,能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指定的考试用书。通过对试题的解析和分析,来帮助学生掌握考试技巧,明了考试方法。帮助考试复习,权威的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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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考试范围
二、总体要求
考试项目
一、临床基本技能
二、公共卫生调查与分析能力
三、公共卫生现场处置能力
医学综合笔试大纲
第一部分 基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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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
生理学
药理学
医学心理学
医学伦理学
卫生法规
第二部分 临床综合
第三部分 专业综合
流行病学
卫生统计学
环境卫生学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妇女保健学
儿童保健学 公卫家园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社会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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