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发病率
累积发病率(cumulative incidence)
当研究人群的数量比较多,人口比较稳定,资料比较整齐的时候,无论其发病强度大小和观察时间长短,均可用观察开始时的人口数作分母,以整个观察期内的发病(或死亡)人数为分子,计算某病的累积发病率。
累积发病率的量值变化范围为0~1,其流行病学意义有赖于对累积时间长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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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率和累积发病率的区别在于:
发病率的分子是一定期间内的新发病人数。若在观察期内一个人可多次患病时,则应分别计为新发病例数;主要应用于急性病。 公卫人
累积发病率指已知无某种疾病的人群,经过一段特定的观察期(超过一年)之后,发生某病的频率。分子是在某一特定观察期内发生的某病新病例数。分母是观察开始时的暴露人数。多用于某一年龄以前发生某一恶性肿瘤的概率。累积发病率的范围在0~1之间;主要应用于慢性病。
某病n年累积发病率= [n年内的新发病例数/n年内的平均暴露人口数]×100000/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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