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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期

 诱导期(induction period)是暴露开始出现暴露效应(危险或保护)至疾病发生机制启动的这段时间(from causation until disease initiation as the induction period)。

对于某一种疾病的一个充分病因来说,其中不同的成分病因有不同长短的诱导期时间。最早的成分病因诱导期时间最长,最后的成分病因诱导期时间为零(因为最后一个成分病因加入后构成了一个充分病因,疾病会立即发生)。

注意与“诱导期”区分的是“潜伏期(latent period)”,后者是从疾病发生机制启动至疾病出现可检测症状或特征的时间,诱导期的结束意味着潜伏期的开始。但是实际上很难区分开诱导期与潜伏期的分界点。

在计算“人时”的流行病学研究中,应该区分暴露的开始并不意味着暴露效应开始发生,对于急性暴露(时点暴露)可以认为暴露效应开始的时间就是暴露开始的时间;但是对于慢性暴露,就比较复杂,暴露发生并不就等于暴露效应开始,慢性暴露的量随着时间累积到某个假定的触发点后,诱导期才开始。在慢性暴露研究中从暴露开始至诱导期开始之间的这段时间视为“暴露对象的非暴露时间”或“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

在以人时为分母计算incidence rate时,其分母中计算的人时应该是处于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the time at risk of exposure effects),而不是笼统的暴露的时间(the time of exposure),应为后者包括了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和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而只有在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才有可能发生疾病,所以应该从分母中扣除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

在时点暴露研究中不存在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因为我们假定暴露开始时间就是暴露效应开始的时间),而慢性暴露中(大多数流行病学研究的暴露是慢性暴露)就需要考虑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那么对于慢性暴露研究中的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也称作暴露者的非暴露时间)怎么处理?一种方法是将这段时间算到非暴露者中;另一种方法是从研究中忽略掉暴露者经历的非暴露效应危险的时间。通常可以通过权衡由于排除暴露人群的早期暴露而导致的精确度减少程度和将暴露人群的早期暴露按非暴露人群的经历来处理而产生的偏移量大小来选择最好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