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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心简介

   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3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原来宣城市卫生防疫站、宣城市地方病防治所和宣城市结核病防治所合并组建而成。为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承担着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现任中心主任李云峰。

    中心设编80人,现有职工7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管(治)医(护、药、检验)师27人、医师(士)20人;本科(含双专科)10人、大专11人、中专30人、高中及以下19人。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目前中心设立的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总务科、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职业病防治科、防疫科、计划免疫科、消毒杀虫科、结核病防治所、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所、地方病与慢性病防治科、质量管理科、检验科、预防医学门诊。

    中心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和技术服务,制定区域性各种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规划和防治预案,开展各种危害因素暴露人群的健康监护和相关疾病诊断、治疗,开展与人相关产品卫生质量监测和安全预警,为政府和卫生行政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机构设置

  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科室,事业编制80名,其中领导职数4人(1正3副)、科长16名、副科长12名。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协助各科室组织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规划及中心内部工作规范、计划,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做好全中心工作总结,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事务公开及监督执行,负责人事管理和职工考核、聘用、定职定岗定级及奖惩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及档案管理,协助党建工作,承担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4人, 正副科长各1人

    (二)总务科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负责中心的收入、支出,负责中心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中心现金和票据及帐目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和基建财务的管理,负责中心财务审计、合同审核和实行财务报告。

    2、负责中心国有资产和房产的管理,负责仪器、设备、药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购置、保管、配发和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负责中心车辆维护、调配和使用,保障正常用车和行车安全。

    4、负责水电及通信,保障中心用水、用电和通讯畅通,负责职工后勤。

    5、负责离退休职工有关工作。

    人员编制6人(含驾驶员3人),正副科长各1人

    (三)健康教育科

    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总结和评价。指导和组织开展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基层健康教育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卫生防病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独立或协助中心其他科室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负责编印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不定期向新闻媒体提供卫生宣传新闻稿件。 

    人员编制3人,正副科长各1人

    (四)公共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科

    根据各类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负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监测。负责对城乡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及室内外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根据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化妆品卫生质量实施监测。负责对饮用水处理的技术指导。参与协助处理重大水体污染事故、食物中毒。调查掌握各类学校及学生的基本概况和生长发育状况,研究青少年多发病、常见病的发病规律及影响健康因素,提供改进措施。指导和开展全市学生健康监测,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学生常见病群体防治。负责全市饮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样品,餐具监测。开展营养卫生的调查指导工作等。组织开展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分析和报告,为识别、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对接触有害因素人群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组织参与对职业病个案调查,负责职业病诊断和各种职业病患者的核实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本底资料,掌握有害因素动态变化情况,参与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工会、劳动、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做好对本辖区企业部门建设项目“三同时”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指导县(市、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对职业卫生业务资料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负责实施等。

    人员编制8人,正副科长各1人

    (五)防疫科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专业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染病监测计划和传染病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负责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测,预报;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流行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疫情信息。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负责本地区发生的暴发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突发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单位,疫情调查处理质量进行评估;认真开展防病措施及疾病监测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单位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科学调研工作,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为疾病控制服务。积极参与并负责完成社会性救灾防病工作等。

    人员编制4人,正副科长各1人

    (六)计划免疫科

    不断完善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网络,在完成第三个85%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计免工作本底档案。负责全市计免疫苗计划制订(含计划分配计免相关疫苗以及纳入计免运行的乙肝疫苗),负责处理因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执行《计免技术管理规范(试用)》等法规,组织全市免疫接种实施(包括接种组织形式、程序、接种等),并定期对其两个效益进行评审。及时掌握相关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对暴发性疫情、疫点、疫区的调查分析。有计划地做好相关疫苗质量监测,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冷链运转、冷链设备管理与更新,做好免疫质量、人群免疫水平以及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开展和推广计免监测新方法,包括病原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在全市积极推广定点接种,检查督促基层严格执行安全接种,组织计划免疫工作考核等。负责管理全市卡介苗接种工作,制定接种计划,开展统计及培训,并定期考核评价,做好卡介苗接种质量的监测工作。

    人员编制3人,科长1人

    (七)消毒杀虫科

    配合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群众性消毒、杀虫的技术指导及消、杀、灭的科研工作。对本地区常用杀虫、灭鼠剂的抗药性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辖区内消、杀、灭药械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开展对医疗机构、学校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配合有关科室对法定传染病的疫源地、疫区进行消毒指导,为防病提供决策资料。开展全市啮齿动物、医学昆虫的科属、分布、消长趋势、控制效果监测和调查,掌握相应的资料,有相应的标本档案。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消毒、灭菌技术培训及基层站技术指导。开展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及杀虫消毒药械的监测检验工作等。

    人员编制3人,科长1人

    (八)结核病防治所

    根据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结核病防治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规范实施日本援助-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和全球基金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协助健康教育科开展防痨知识的宣教及普及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改进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和试点,收集分析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关资料,建立基础档案,实施资料档案化管理。

    人员编制6人,正副科长各1人

    (九)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计划,分析和掌握性病艾滋病疫情动态,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安徽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各个项目工作及其他艾滋病防治项目;参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组织管理及其他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有关艾滋病防治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开展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防治知识及各项目工作的培训;建立疫情报告网,进一步完善网络报告制度。

    人员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人

    (十)预防医学门诊部

    承担预防用生物制品预防接种。开展结核病、血吸虫病和性病的诊治及咨询工作。承担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等。

    人员编制3人,科长1人

    (十一)血吸虫病防治所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具体为制定本地区血防工作的防治策略和措施;组织交流经验,指导基层业务建设、培训专业人员,帮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深入基层参加具体业务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防制工作。通过分类指导,控制相关疾病的流行,降低人群的感染率,减少疾病发生,降低死亡率等。

    人员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人

    (十二)地方病与慢性病防治科

    制定全市控制、消灭疟疾、丝虫病规划,开展以疟疾、丝虫病及其他人体寄生虫病监测与防治工作,争取如期达标。负责其它地方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掌握全市慢性非传染病的基本概况,收集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拟订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计划,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按卫生部要求,在市辖区开展死因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国际疾病分类方法等。掌握全市碘缺乏病的基本概况、本底资料,认真落实防治对策和防治措施。组织指导全市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做好防治效果评价。组织指导全民食盐加碘监测及质量控制。负责碘缺乏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卫生、考核评价工作。

    人员编制4人,正副科长各1人

    (十三)检验一科

    按照卫生防疫规范开展微生物、血清免疫的检验工作,完成相关科室提出的微生物、血清免疫的检验任务。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以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对样品的收验、结果报告的签发、试验过程的记录及仪器、试剂的使用做到规范操作和登记。执行质量法规,维护仪器设备,保证计量的准确性,遵守检验操作程序,杜绝差错。参加对突发性疫情、疫点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准备充足、处理迅速、报告及时、结果准确。严格执行国家菌、毒种管理规定,认真登记,按期传代、鉴定。做好有关检验记录,制定严格的菌毒种管理细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承担各县区的微生物、血清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人员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人

    (十四)检验二科

    按照《卫生防疫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碘缺乏病等的监测检验工作。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以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执行质量法规,保证仪器计量的准确性,遵守检验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杜绝差错。对样品的收验,结果报告的签发,检验过程的记录及仪器、试剂的使用做好登记。参加食物中毒等事故调查,对收集的可疑样品处理迅速、报告及时、结果准确。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剧毒化剂制定保管、使用制度,按程序做好有关记录备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承担各县区的理化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人员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人

    (十五)质量管理科

    负责协调中心各业务科室,全面开展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计量认证认可,组织拟订和执行质量管理文件、卫生检验操作规范和标准,接受分发检验样品,编制、发出检验报告,开展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质量控制的指导。

    人员编制2人,科长1人

    (十六)专科医院

    负责本地区常见地方病临床治疗实践和研究,根据相关政策重点开展对血吸虫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疟疾和丝虫病等地方病病人的医疗救治,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区域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10人,科长副科长各1人

联系方式
办公室
 3392525
 2525
 
总务科
 3392527
 2527
 
会计室
 3392113
 2113
 
质量管理科
 3392532
 2532
 
健康教育科
 3392543
 2543
 
结核病防治所
 3392533
 2533
 
艾滋病防治科
 3392534
 2534
 
血吸虫病防治所
 3392535
 2535
 
地方病防治科
 3392537
 2537
 
公共卫生与职业病科
 3392536
 2536
 
防疫科
 3392540
 2540
 
检验科(四楼)
 3392538
 2538
 
检验科(五楼)
 3392539
 2539
 
值班室
 3392519
 2519
 
传真
 33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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