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科职责
1) 根据《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对食品企业、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食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
2) 经常深入集贸市场,了解和掌握饮食、食品卫生管理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检查和卫生监督检测。
3) 组织、指导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状况的调查工作,研究少年儿童发病规律及影响健康成长的因素,提出预防措施。
中心简介
宿迁市疾控中心是市委、市政府“521工程”重点项目,于2002年12月正式成立。主要承担全市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疫情收集与报告、卫生监测检验和评价、健康教育和促进、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相关政府服务职能。新建的综合办公楼坐落在太湖路260号,建筑面积8478平方米。医卫体制改革以来,疾控事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总资产从2003年的480万元增加到3760万元,净增6.8倍。
中心成立以来,按照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分别于2003年、 2006年进行领导班子竞争上岗,完成了科室设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人员定岗定位工作。目前共设有10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传防科、计免科、地寄科、卫生科、检验科、质管科、健教科、招商办。编制80人,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28人,本科以上学历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中心2位主任被聘为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指导教师。
作为宿迁市卫生改革的主要单位,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卫生部长高强,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葆华、省委副书记张连珍、副省长张桃林、王湛、黄卫、仇和,市委书记张新实、市长缪瑞林等中央、省、市领导多次莅临中心调研、考察,对中心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殷切希望。
人才培养是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我们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着重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多次邀请省疾控中心专家来宿授课、指导,使我单位业务技术水平正在快速提高。2005年,省卫生厅为我们配备了总价值1060万元的检测仪器和专用设备,使我中心的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能力大跨步提升,检测项目由原来的62项增加到现在的243项。特别是农药残留、瘦肉精、苏丹红、孔雀石绿、抗生素残留测定以及微生物自动鉴定、气质联用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检测能力从无到有。
市健康体检中心是全市唯一专门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中心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日本光电心电图、颈颅彩色多普勒、双球管电视遥控系统500毫安X线机、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宫腔输卵管注射测压诊疗仪等现代化检测诊疗设备。中心以科学、先进的专业技术,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众多受检者的好评,形成独特的专业特色。
领导成员
周新亚 1960年4月生,1993年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招商引资工作。
沈谨 1955年4月生,1980年南京医科大学卫生系毕业,大学学历,主任医师,中心副主任。分管计免科、传防科、健教科、东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纪检、行风、信访、信息、工会等工作。
机构设置
免疫规划科
1)根据《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制订本地区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基层贯彻施行。
2)不断完善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网络,建立完善计免工作本底档案。
3)负责全市计划免疫疫苗计划制订(含计划分配计免相关疫苗以及纳入计免运行的乙肝疫苗),负责处理因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
4)组织全市免疫接种实施(包括接种组织形式、程序、接种等),并定期对其两个效益进行评审。
5)掌握相关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对暴发性疫情、疫点、疫区的调查分析。
6)有计划地做好相关疫苗质量监测,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冷链运转、冷链设备管理与更新,做好免疫质量、人群免疫水平以及相关传染病的监测。
7)开展和推广计免监测新方法,包括病原学、血清学、免疫学等。
8)在全市积极推广定点接种,检查督促基层严格执行安全接种,组织计划免疫工作考核。
9)开展科研和专题调查,推广计划免疫新方法。
10)负责本专业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11)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验科
1) 完成中心下达的检验任务,同时对应急样品进行及时处理。
2) 承担省、市下达的科研任务,参与省、市卫生标准制订,提供有关检验数据。
3) 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4) 负责各类菌(毒)种及仪器的管理,熟悉并掌握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期进行计量检定,做好保管维修工作。
5) 贯彻执行各种法规、规程、标准、方法及质量制度。
6) 熟悉并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期进行计量检定,做好保管、保养和一般维修,按有关规定做好药品试剂、危险品和剧毒品保管使用,并做好记录。
7) 结合实际工作,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工作,开展各项理化检验新项目,并积极推广应用。
8) 指导下级疾病控制中心及相关单位检测工作,组织交流检验工作经验,带教卫生检验专业实习生和进修生。
9) 承担国家、省下达的科研任务,为国家、省、市制订、修订卫生标准提供有关检验数据。
卫生科
1) 根据《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对食品企业、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食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
2) 经常深入集贸市场,了解和掌握饮食、食品卫生管理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检查和卫生监督检测。
3) 组织、指导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状况的调查工作,研究少年儿童发病规律及影响健康成长的因素,提出预防措施。
4) 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视力,做好传染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5) 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有关卫生标准,做好学校建筑设计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监测。
6) 开展眼镜卫生质量管理工作,搞好经常性卫生监测。
7)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公共场所、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测。
8)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卫生法规,负责本地区厂矿企业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提出预防措施,协助并督促厂矿企业改善作业环境。
9) 对室内环境和装饰材料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建档、监测及卫生学评价。
10) 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职工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11) 负责全市消毒、杀虫工作。
12)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对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卫生监测,对消杀药械进行效果鉴定和卫生监测。
13) 对辖区公共场所和其他可能为疾病传播、蔓延提供条件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指导及有关的卫生监测。
14) 配合爱卫会开展灭鼠、灭蟑等活动的技术指导和效果考核,向社会提供消毒杀虫咨询服务。
15)分发检测报告。
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科
1)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全市血、地寄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
2) 负责碘盐的经常性卫生监测工作。
3) 负责收集资料,开展疾病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