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
职业病: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所直接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即当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造成的损害机体已不能代偿,从而导致一系列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变化,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从诱发职业病的三个主要条件来看,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
1. 病因明确,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
2. 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即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 在接触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4. 如能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预后良好;发现晚,疗效差,大多数职业病无特效疗法。
5. 除职业性传染病外,个体治疗无助于群体控制。
诊断原则须包括:1. 职业史;2. 生产环境,劳动卫生条件调查;3. 临床表现;4. 实验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