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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单位简介
  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组建于 2001年8月26日 ,为直属于省卫生厅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是省卫生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目前核定人员编制85名。

内设机构
  所内设一个行政职能科室和九个业务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监督四科、监督五科、法制综合科、行政受理科、信息管理科、应急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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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本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主要职责有:参与有关卫生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的调研、拟定和呈报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及有关审批谁认证的受理、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各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工作;承办卫生部门负责的药剂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并汇总情况,承办检查结果的社会公告事务;负责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及传染病防治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和卫生学审查;对新、扩、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卫生监督的样品采集、现场卫生质量监测及快速测定工作;对全省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具体组织管理卫生系统的计量认证工作;参与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放射及核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受理涉及医疗卫生违法行为、事件的投诉、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进行查处;对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提出立案报告,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送达并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听证与行政复议、诉讼;负责全省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下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进行指导;承担省卫生厅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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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所长:万国林   党总支书记、副所长:喻和平   副所长:周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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