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可耐受摄入量 可耐受摄入量(tolerable intake,TI):是由IPCS(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提出的,是指没有可估计的有害健康的危险性对一种物质终生摄入的容许量。取决于摄入途径,可用不同单位来表示(如空气mg/m3、食物mg·kg-1)。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最高容许浓度 下一篇 允许残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