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衡
陈秉衡 女,1936年出生,上海市人。环境卫生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6月一1988年9月任上海医科大学副校长。1956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1960年上海第一医学院公共卫生系环境卫生学研究生毕业。1980年赴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为访问学者。1988一1998年在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总部任高级业务官员。历任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医学科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卫生学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卫生学会主任委员、上海环境卫生学会主任委员、上海女医师联谊会会长、《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副主编。现任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杂志》及《环境与健康杂志》副主编、美国健康影响研究所国际专家监督委员会(ISOC)委员等职。长期从事环境卫生学和毒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专长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环境毒理、环境卫生标准研制和健康风险评价的研究。研究制定了地面水中乙腈、偏二甲胼、亚硝酸盐等的卫生标准;研究了室内空气燃煤污染对健康的影响,不同城市大气颗粒物的比较毒性,修订了大气悬浮颗粒物的卫生标准;主持完成了国际合作课题“铜的人体急性作用阈研究”;在国内首次用健康风险评价的方法定量评估了大气污染和能源选择的健康效益并作出经济分析。任上海医科大学副校长期间,分管学校的科研、外事工作。实施科学管理模式,制订计划,做到管理规范化。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1977年上海市重大科技成果奖、1978年卫生部全国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部科学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全国和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编写了世界卫生组织/环境卫生基准系列专辑(WHO/EHC)18册,参编专著及全国统编教材5册。培养硕士研究生5名,博士研究生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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