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城市功能分区原则 城市功能分区原则: 1.城市一般设:生活居住区、工业区、仓储区、对外交通区等 2.居住用地选择城市卫生条件最佳地段 3.工业区用地应按当地主导风向配置在生活居住用地的下风侧,河流的下游 4.各功能区用地应留有发展余地 5.各功能区用地应同时选择 公卫考场 公卫人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生态城市 下一篇 工业区的卫生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