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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法学教育的“五院四系”之一。原为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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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校获得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2个目录外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22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际法学和法制史是司法部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法律史学和法学一级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和经济法学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和政治学为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期刊,设有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WTO研究中心、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30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同国内外近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及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400余人、各类学生近2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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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逐步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过硬、学科水平领先、科研成果突出、合作交流频繁、校园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2002年教育部对32所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进行水平评估,该校为13所被评为优秀的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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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共有10个二级学院: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社会发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现任校长是何勤华教授,中共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书记是杜志淳教授。
  该校研究生院在《2007-2008年度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分学科排行榜法学排名第7。 公卫人
  该校在《2008中国大学评价》 编制的2008中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名列十五。
  该校研究生院在《2008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8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A等学校名列名列十五。
  该校在《2009年全国大学高校法学专业排名》与清华大学并列第六名。前五名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 公卫人
  该校在2010年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排名列全国第209位,位列上海地区第十三位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华东政法大学[1]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成立以后,以培养司法行政干部,提高在职政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为办学目标,在1952年至1958年间,为当时华东地区的政法机关输送了不少的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初创作出了贡献。1958年8月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7月复校,1972年5月因“文革”的爆发再次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与重建使学校重获新生,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再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原司法部直属高等政法院校,改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3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并取消华东政法学院建制。复校后至今的20多年里,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质的飞跃,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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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组织机构
  管理机构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长宁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 ·纪委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人事处 ·科研处 ·教务处
  ·国际交流处 ·财务处 ·审计处 ·保卫处 ·后管处
  ·基建处 ·工会、妇工委 ·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设备处 公卫考场
  教辅机构
  ·图书馆 ·信息技术中心 ·《法学》月刊社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
  ·杂志总社
[编辑本段]学科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趋势,华东政法大学在原有法学学科基础上,加快学科结构调整,注重建设和发展其他非法学专业,逐步形成了以法学为特色,其他非法学专业也紧密结合法学专业的多学科高等政法院校。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文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 22 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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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具有体系完整的法学学科研究基础和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法学研究力量在全国 600 余个拥有同类学科的院校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法学学科具有除军事法学以外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具有除军事法学以外的全部法学硕士点。随着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我校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于 2004 上半年成立,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工作,负责全校的学科建设和管理。其中,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是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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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的法律史于 2007 年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先后于 1996 、 1998 年被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法学学科(国际法方向、法律史方向)于 2001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一期),法律史、经济法于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于 1996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于 2001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刑法学、司法鉴定、国际法学于 2007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 公卫论坛
  法律史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于 198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 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 2007 年,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学科。我校法律史学科一直处于法学界的前沿,是华东地区最早授予法律 史 博士点的单位,该学科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外国法制史学科的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公认。 公卫人
  经济法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于 1982 年正式设立。 2003 年正式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6 年,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 2001 年再次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如今,该学科已经成为在上海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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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于 1981 年获批刑法学硕士点, 2003 年获批刑法学博士点,同年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自 2001 年底被上海市教委评为(第四期)重点学科以来,刑法学科中的基础刑法学的研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经济刑法学以及比较刑法学作为学科新的生长点获得长足进展。 公卫论坛
  国际法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于 1981 年获批国际法学硕士点, 1998 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地区法学领域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1996 年被确立为司法部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该学科在华东地区具有明显优势,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编辑本段]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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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学院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商学院
  外语学院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社会发展学院
  研究生教育院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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